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之規定,以下何者不是「及格」所規定 之條件?
(A)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
(B)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
(C)國語文能力測驗達六十分以上
(D)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6), B(248), C(1717), D(84), E(0) #418104

詳解 (共 1 筆)

#635253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雉)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8條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
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 
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 
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考試結果經中央主管機關所設教師資格檢定委員會審查及格者,由中央主 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