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盆大雨中,甫下課的甲發覺自己將傘遺忘在機車置物箱中,為了避免自己遭雨淋濕而感冒,遂未經同意即將他人雨傘取走。請問:下列關於甲所為之刑事責任敘述,何者正確?
(A)甲所為成立竊盜罪
(B)甲所為成立侵占罪
(C)甲的行為係出於不得已,得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D)甲的行為是為了保全身體法益,得透過犧牲他人財產法益的方式,成立阻卻違法的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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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59), B(686), C(186), D(360), E(0) #826525

詳解 (共 10 筆)

#2728743

侵占罪來講本身先要有一定程度的持有(前提是要有合法的持有)

例如說你去漫畫店去借漫畫(合法的持有)

然後回到家覺得書很屌就把他A下來

這時候店家就可以告你侵占罪刑法第335條

竊占罪本身你不需要一定程度的持有,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的持有

例如你去書店裡面看到一本書很不錯就順手牽羊把她A下來

這時候書持有權是書店而不是你

而使用竊盜是說你把書幹走

看完又覺得無趣就把書回去

書本身來講裡面的紙張是消耗品

翻多次就會爛掉

所以就會是使用竊盜

就跟實務上的把人家的車子偷開走又還回去

車裡面的油還有輪胎都是消耗品

所以也會是使用竊盜
重點是有沒有構成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

所有不見得是實質上的金錢

就像題目說的甲把人家的雨傘幹走

這時候構成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的所有就是指為了不讓自己淋濕

所以就(A)成立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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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659
類似題
 
傾盆大雨中,甫下課的甲發覺自己忘記帶傘,為了避免自己遭雨淋濕而感冒,乃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取 走他人雨傘。請問:就甲的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緊急避難的行為,尚必須出於不得已,才可能阻卻違法 
(B)僅限於對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法益,才能主張緊急避難 
(C)甲不得主張緊急避難而阻卻違法 
(D)甲得主張只要保全自己的身體法益,當然可以犧牲他人財產法益,成立阻卻違法的緊急避難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2015年 - 初等 (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 法學大意#18820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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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737

有意欲    使用他人之物就不會是   使用竊盜喔~

除非題意有說     拿完雨傘   遺棄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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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210
應該是「使用竊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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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529

只能說題目出得不完整~

並沒有說到有無意圖佔有他人之物...

只能選最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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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2567
回6F竊盜罪是針對動產,竊占罪則是針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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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627
同意2F,應該是使用竊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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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1820
甫下課的甲發覺自己將傘遺忘在機車置物箱中...
(共 5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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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1146
使用竊盜不等於竊盜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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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8535
這到底是什麼爛題目又沒說「欲據為己有」不...
(共 4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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