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4 條規定,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 師制度。而此項制度的給付是採用何種方式為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論量計酬
(B)論病例計酬
(C)論品質計酬
(D)論人計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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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08), C(70), D(623), E(0) #436042

詳解 (共 2 筆)

#691753

第 44

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

前項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給付,應採論人計酬為實施原則,並依照顧對象之年齡、性別、疾病等校正後之人頭費,計算當年度之給付總額。

第一項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實施辦法及時程,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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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44 條(家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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