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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無年度 - 柬帖篇#5557 | 科目:公職◆公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無年度 - 柬帖篇#5557

科目:公職◆公文

函的結構分別為「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其中「說明」及「辦法」兩段,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以下那一個不適合取代「說明」為段名:
(A)理由 
(B)經過 
(C)原因 
(D)核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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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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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說明」: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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