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輔助宣告之人,得獨立有效為下列何種行為,勿須輔助人之同意?
(A) 代理
(B) 保證
(C) 訴訟
(D) 動產贈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63), B(145), C(409), D(979), E(0) #246811

詳解 (共 10 筆)

#217241

... 怎麼會是b?民法第15條之2

應經輔助人同意事項

其中列出: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民法104條

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受輔助宣告之人不是無行為能力者,因能為代理人。

答案應為a

54
13
#1175820
消借消寄
獨資合夥負責人
不動重財借租賣
遺棄指設調和
19
1
#469250

 選項 D)動產贈與 其意思應是將動產贈與他人   若是改成"受動產贈與"   應該就是純獲法律上利益了
15
0
#392846

第 15-2 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 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 用之。 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 準用之。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 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14
0
#653202
受輔助宣告之人,得獨立有效為代理行為,勿須輔助人之同意
13
0
#1351996
如果忘記民法所列的,就想需要同意才能有效的行為,一定是對受輔助人不利益的行為,而代理是不影響其利益,故不須同意
6
0
#217174


 

受輔助宣告人 算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再者也無  民法15-2之限制

為什麼A會錯???

3
0
#397972
但第15-2條寫: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選項"D動產贈與"不就是純獲法律上利益嗎?
拜託高人指點!
3
0
#217281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309042
為什麼不能是訴訟??(C)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