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之主要法律依據為何?
(A)地方制度法
(B)財政收支劃分法
(C)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D)省縣自治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8), B(2), C(339), D(51), E(0) #452673
統計: A(258), B(2), C(339), D(51), E(0) #452673
詳解 (共 4 筆)
#817522
法規名稱: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修正時間:94.12.31
立法沿革:中華民國94年12月31日廢止(本條例施行期限於到期前經立法院同意得再延長一年;民國95年10月20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0950164934號公告自94年12月31日當然廢止)
地制法§13:省政府組織規程及省諮議會組織規程,均由行政院定之。
依現在來講的話,應該是以地方制度法吧~ @@
91年度的地治考題之前做循序漸進考題是沒有的...不曉得誰之後幫補的
雖然很感謝那個人好意....不過很多題目都過時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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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180
地方制度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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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621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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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066
請問現在答案還是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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