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其法律效果如何?
(A)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只得請求損害賠償
(B)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也不得請求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或請求損害賠償
(C)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D)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只得基於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土地所有人返還所獲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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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2), B(78), C(1204), D(160), E(0) #221321

詳解 (共 8 筆)

#327555

民法§796(越界建屋之異議)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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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7431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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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045
 
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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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606

民法第 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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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226
D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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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426

A錯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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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4560
  償金 損害賠償
記憶關鍵字 還清、補償義務 補償損失、責任
產生原因 原本就有約定的債務或義務(如代墊、保證) 他人違法或違約行為導致損害
是否一定要有過錯? 不需要 通常需要有過錯或違反約定
法律性質 清償、補償、履行 賠償、責任追究
例子 保證人求償、員工墊款報銷 車禍求償、商品瑕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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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是指因權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構成件如下:
1.須有侵害的行為:指行為人通過非法手段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
2.須相對人受有損害:指相對人的權利受到損害的事實,但不一定是財物損害。
3.侵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須有因果關係
4.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故意過失
(上述資料來自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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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2555
所以償金跟損害賠償(A)不一樣?
A選項應該怎麼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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