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之發給,屬於何者?
(A)行政規則
(B)要式行政處分
(C)事實行為
(D)行政契約
統計: A(6), B(478), C(59), D(50), E(0) #155246
詳解 (共 3 筆)
行政程序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
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規則無需法律直接授權依據,不具法規命令之性質。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法規命令: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法規命令需要有法律之授權為法規命令之重要特徵。
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面行政行為,針對特定人民。例如: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公務人員之行為、徵收既成道路土地、對闖紅燈之駕駛開罰單、專利權之發給。
行政契約:行政機關對私人移轉公權力,稱行政委託或公權力委託,是雙方面行政行為。例如:
(A)監理站委託民間汽車修護場代辦汽車定期檢驗
(B)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民間業者為有機食品之認證
(C)公辦民營學校契約
(D)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與醫療院所約定為特約醫療院所
→行政契約屬公法上的法律關係,而公法上的爭議應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而非向普通法院提出。
行政指導:就是國家行政機關在其管轄事務的範圍內,對於特定的人、企業、社會團體等,運用非強制手段,獲得相對人的同意或協助,以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行為。不會產生法律上強制力,例如行政院衛生署對國人宣告市售燻香精油並不具備特殊療效。
同1f
有大大可以舉例子做說明嗎
感激不盡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