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級人員略述事情之大要,其亦稱「綱要」者,為何種公文之類別
(A)紀錄
(B)說帖
(C)節略
(D)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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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226), C(1755), D(469), E(0) #199055

詳解 (共 3 筆)

#204425
紀錄:記錄會議經過、決議或結論時使用
說帖:詳述機關掌理業務辦理情形,請相關機關或部門予以支持時使用
節略:對上級人員略述事情之大要,亦稱綱要。起首用「敬陳者」末署「職稱、姓名」
報告:公務用報告如調查報告、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等;或機關所屬人員就個人事務有所陳請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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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588

節略:對上級人員略述事情之大要,亦稱綱要。起首用「敬陳者」末署「職稱、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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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4

紀錄:記錄會議經過、決議或結論時使用
說帖:詳述機關掌理業務辦理情形,請相關機關或部門予以支持時使用
節略:對上級人員略述事情之大要,亦稱綱要。起首用「敬陳者」末署「職稱、姓名」
報告:公務用報告如調查報告、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等;或機關所屬人員就個人事務有所陳請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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