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未逾下列何一金額,不得上訴於第三審?
(A)60萬
(B)70萬
(C)80萬
(D)90萬
(E)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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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2), C(1), D(6), E(161) #924759

詳解 (共 4 筆)

#1303809
請將答案更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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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378
依據民事訴訟法466條之規定,上訴利益額超過100萬時才能上訴第三審,但司法院可以依情勢需要增減50萬。司法院已經於2002年時以命令將上訴利益額增加至150萬,所以說,自2002年以後,上訴利益額未逾150萬者,不得上訴第三審。
 
題目的選項跟答案跟現行規定不符,修改新增150萬的選項,並更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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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699
原本題目: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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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137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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