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取得所有權,占有人在客觀上必須繼續占有不動產達到法律所規定的一定期間。關於繼續占有的事實如何舉證?
(A)占有人必須確實證明每一個時點都在持續占有中
(B)占有人只要舉證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C)占有人只要舉證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視為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D)所有人必須證明動產或不動產在所有人占有中,否則就推定占有人繼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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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849), C(101), D(134), E(0) #221279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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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4條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
經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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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4條(占有態樣之推定) ...
(共 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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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479

民法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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