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A).1年內
(B).3年內
(C).5年內
(D).6年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7), B(308), C(691), D(21), E(0) #485468
統計: A(157), B(308), C(691), D(21), E(0) #485468
詳解 (共 2 筆)
#1219783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三條規定情事,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 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判決確定者,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
- 曾犯傷害、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或除強姦以外之妨害風化等罪之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 犯前二款以外其他刑事案件之罪(不包括違反舊票據法者)經判決確定,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而經赦免後,未滿五年者。
-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或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未滿五年者。
- 受刑人在假釋中者。
- 最近三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違規記點者。
- 最近五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
- 最近三年內曾由計程車乘客提出申訴檢舉,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查證屬實者。
16
0
#1120731
第93條第五項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