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以歧視性的稱呼報導身心障礙者相關訊息,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將可罰鍰多少?
(A)新臺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B)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C)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D)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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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 B(67), C(36), D(398), E(0) #321602

詳解 (共 1 筆)

#965908
依據身權法第86條
違反第七十四條規定,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附上第74條
傳播媒體報導身心障礙者或疑似身心障礙者,不得使用歧視性之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人對身心障礙者產生歧視或偏見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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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64998
未解鎖
第 74 條 傳播媒體報導身心障礙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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