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立國小對於特殊教育學生家長提出的申訴案件時,依特教法規相關規定學校的處置方式為?(
(A)逕送鑑輔會處理,以維持客觀超然立場
(B)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到場提供諮詢或各項處理意見
(C)逕送縣諮詢委員會裁決
(D)送學校家長會協助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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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428), C(153), D(25), E(0) #385880
統計: A(92), B(428), C(153), D(25), E(0) #385880
詳解 (共 4 筆)
#1101960
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 民國 100 年 02 月 08 日
| 第 5 條 | 各級學校為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除特殊教育學校準用前條規定辦 理外,應由學校原設立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中,增聘特殊教育學者專家 、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或其他特殊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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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14
| 第 4 條 | 各級主管機關為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應設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 會(以下簡稱特教學生申評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由機關首長遴 聘特殊教育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 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法律及心理學者專家 擔任。 前項特教學生申評會委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 不得超過半數,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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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018
相關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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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27
請問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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