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得處理下列何種事務?
(A)於審判期日代理檢察官蒞庭論告
(B)在檢察官之指揮下,詢問鑑定人
(C)依職權主動執行拘提,打擊犯罪
(D)撤回不當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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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793), C(55), D(16), E(0) #358290
統計: A(23), B(793), C(55), D(16), E(0) #358290
詳解 (共 4 筆)
#439442
第66條之3第1項規定:「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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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256
檢察事務官在偵查功能上不被當作檢察官
而是司法警察官
記得這個重點之後
就可以理解 為甚麼他不能提起公訴 不能主動拘提
因為那些都是檢察官才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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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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