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有關遺產分割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B)遺囑禁止分割遺產之效力以五年為限
(C)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D)各繼承人相互擔保債務人之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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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146), C(11), D(23), E(0) #247677
統計: A(16), B(146), C(11), D(23), E(0) #247677
詳解 (共 3 筆)
#330186
第1165條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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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4066
A)1164
B)1165第二項 10年
C)1166第二項
D)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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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1186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年為限。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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