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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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8), C(0), D(0), E(0) #1723249

詳解 (共 2 筆)

#4021276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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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1268
題目重點: 法律修正內容涉及 產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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