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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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0), C(0), D(0), E(0) #1723746

詳解 (共 2 筆)

#4078342
第 1010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三、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六、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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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4347
這題重點分析: 內容描述: 夫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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