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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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0), C(2), D(0), E(0) #1930014

詳解 (共 2 筆)

#6622392
題目重點: 校園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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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7802
第 31 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於受理申請或檢舉後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完成後,應將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以書面向其所屬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報告。
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前項調查報告後二個月內,自行或移送相關權責機關依本法或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議處,並將處理之結果,以書面載明事
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學校或主管機關為前項議處前,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代表列席說明。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研擬全國性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年度實施計畫。 
二、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協助並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及所主管學校、社教機構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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