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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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10), C(165), D(20), E(0) #453673

詳解 (共 1 筆)

#963258

建國大綱第十七條明白規定:「關於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

 
 

參考資料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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