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10月,英軍炮轟廣州。不久,英法聯軍攻陷廣州,繼而北上進兵天津。1858年,清廷被逼分別與英、法簽訂《天津條約》,允許英、法公使駐京,增開通商口岸,賠償大量款項,規定外國人可在華享有自由傳教、內河航行、協定關稅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