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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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14), C(0), D(2), E(0) #2184952

詳解 (共 1 筆)

#5872378

法律優位(或優越)原則,可說是「消極的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活動都不能夠牴觸現行有效的法律,而此處的「法律」指的是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1]
之所以叫做消極的依法行政,是因為只要求行政行為不牴觸法律即可,相對概念是「積極的依法行政」,也就是法律保留原則,是積極的尋求行政行為需要由法律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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