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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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76), C(18), D(11), E(0) #2361456

詳解 (共 1 筆)

#5591620

法理主權:指的是擁有國際社會上承認主權政府地位與事實,進而能以主權國家名義加入國際組織,獲得國際地位與權益的保障。 目前的中華民國,儘管在客觀上具有事實主權,但卻缺乏法理主權,因此不能以國家主體加入各種國際組織,不能獲得對等的國際地位,因此不能享有許多原該合理擁有的權益。

事實主權:統治權力雖然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但實際上仍有效行使統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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