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三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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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1), D(2), E(0) #1185125

詳解 (共 1 筆)

#1558727
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同條第2項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44條至第63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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