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三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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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 C(35), D(2), E(0) #445056

詳解 (共 2 筆)

#920346

根據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理論,政府的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為「治權」,因此分設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而人民則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稱「政權」,透過國民大會來行使這些權力,《中華民國憲法》即以此作為藍本而制定。在權能區分的理論中,立法院不是西方世界概念的國會,而是屬於政府的專門委員會,由國民大會委託,專職立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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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8637
(A)議決總統、副總統的彈劾 ➡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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