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三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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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0), C(6), D(3), E(0) #445500
統計: A(4), B(0), C(6), D(3), E(0) #445500
詳解 (共 1 筆)
#1166528
(一) 生理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為照顧女性受僱者的特別需要,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生理假薪資之計算,則依各該病假規定辦理。
(二) 產假與流產假
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在產假與流產假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比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對女性受僱者的保障更加周全,但仍未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相關的規定(十二週的產假)。
(三) 陪產假
兩性工作平等法除了給予女性受僱者產假與流產假外,也給予男性受僱者有給陪產假。該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二日。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四) 育嬰假
為使有年幼子女的受僱者得兼顧家庭與工作,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規定「受雇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逾兩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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