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三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統計: A(1), B(12), C(2), D(61), E(0) #947678
詳解 (共 4 筆)
覺得本題選項內容有些不完整,答案也有誤,應為D
現在行政訴訟已經改為三級二審。
所謂三級 就是有
最高行政法院
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負責審理行政訴訟事件
二審是說
簡易訴訟程序與交通裁決程序:
第一審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第二審 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也是最終審的法院
原本題目:
(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82號解釋略以:「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份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學生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試依上述說明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39. 依照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行政訴訟制度的審級分為? (A)最高行政法院一級制 (B)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二級制 (C)地區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二級制(D)地區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三級制。
修改成為
(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82號解釋略以:「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份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學生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試依上述說明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39. 依照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行政訴訟制度的審級分為? (A)最高行政法院一級制 (B)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二級制 (C)地區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二級制(D)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三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