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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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1), D(41), E(0) #445094
統計: A(0), B(0), C(1), D(41), E(0) #445094
詳解 (共 2 筆)
#1336726
題目說的是憲法的增修條文規定
雖然憲法內有第一百零一條(言論免責權)以及第一百零二條(不逮捕特權)
雖然憲法內有第一百零一條(言論免責權)以及第一百零二條(不逮捕特權)
但是在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
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
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
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
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
九十八條之限制。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
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故而
(乙)監察委員不具有言論免責權
(丙)監察委員不具有不逮捕特權
應該選(D)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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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547
四個選項都對,但乙和丙是本身就存在在憲法中。
| 第 7 條 |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 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 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 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 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 九十八條之限制。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 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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