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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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0), C(32), D(1), E(0) #446267

詳解 (共 1 筆)

#931538

憲法第 43 條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權)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 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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