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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基測◆社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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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年度國中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 社會領域#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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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年度國中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 社會領域#20837 |
科目:
國中會考基測◆社會科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年度國中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 社會領域#20837
年份:
95年
科目:
國中會考基測◆社會科
法律的制定、解釋和執行,均應由法定的民意代表及司法人員掌理。下列是班上同學對相關人員職權的比喻,哪一個比喻例子最不適當?
(A)法官─正義的仲裁者
(B)檢察官─刑案的審判官
(C)大法官─憲法的守護神
(D)立法委員─法律的接生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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