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購買液晶電視 1 台,並加購液晶電視壁架設備。乙之員工丙安裝時,未將壁架栓緊,以致 1 週後電視掉落地面 而毀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丙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B)乙無須負責,應由丙自行負責
(C)甲可對乙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D)須甲曾要求乙特別注意,甲才可對乙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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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38), C(1104), D(64), E(0) #221788

詳解 (共 6 筆)

#921633
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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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334

我的理解是,債權有相對人的限制,因甲是與乙訂立買賣契約,所以只能對乙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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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3297
債務不履行Nichterfüllung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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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309
34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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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534
如果依188條的話,不是應該A也對嗎?有人能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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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274
對丙是以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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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63838
未解鎖
自己筆記 不一定對 債務不履行前提 ...
(共 15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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