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老師是輔導室的人員,有一天她接到某教育局的公文,要求學校提供某位學生在學的諮商資料,下列那一種做法是對的?
(A)直接將個案的資料寄給教育局
(B)向輔導主任報告,由主任決定就好
(C)由輔導主任向校長請示,由校長做決定就好
(D)去函教育局告知無法接受其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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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3), B(397), C(642), D(6266), E(0) #40049

詳解 (共 9 筆)

#262460
改成法院也不能給吧....因為這涉及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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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426

因為諮商過程有保密的限制,必須保護學生的權益,不論是教育局、法院或父母,都不能隨意公開個案紀錄,需先了解對方的需求再評估,通常在有強制性要求的情況下才會提供,但提供的會是摘要的輔導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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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107

臺中市的情況是這樣的,供作參考。

 

教育局有學生輔導中心,如果有超棘手個案可轉介給教育局,

教育局會評估、並讓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介入輔導。

如果學校有需要輔導記錄做後續輔導或檔案建置,

就出具公文,並給予「輔導紀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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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843
那還是可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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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91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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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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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78

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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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180
是否因為教育局不是輔導機構而是行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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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09
改成法院的話是一定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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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72590
未解鎖
因為諮商過程有保密的限制,必須保護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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