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身心障礙組、業務、外勤銷售、地政、 一般農業: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126224
年份:114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27.民法中的主要分類為債權、物權、無體財產權等,其中物權是基於人對特定物的可 直接支配,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下列選項關於物權的敘述,哪些是錯誤? (A)101大樓屬於不動產 (B)阿珍的電動汽車屬於不動產 (C)85大樓出租的廣告看板屬於不動產 (D)台鐵準備更換的新鐵軌屬於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