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7.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18 號解釋理由書,《憲法》第 14 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其目的包括下列何者?
(A) 保障人民有隨時任意前往他方或停留一定處所之行動自由
(B) 藉此並可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C) 其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
(D) 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及非和平的表達意見
(E) 可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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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46), C(59), D(25), E(59) #3887934
統計: A(27), B(46), C(59), D(25), E(59) #3887934
詳解 (共 1 筆)
#7369746
J718
憲法第⼗四條規定⼈⺠有集會之⾃由,旨在保障⼈⺠以集體⾏動之⽅
式和平表達意⾒,與社會各界進⾏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理念,為實施⺠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權。為保障該項⾃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使集會⾃由(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參照)。以法律限制⼈⺠之集會⾃由,須遵守憲法第⼆⼗三條之比例原則,⽅符合憲法保障集會⾃由之本旨。
式和平表達意⾒,與社會各界進⾏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理念,為實施⺠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權。為保障該項⾃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使集會⾃由(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參照)。以法律限制⼈⺠之集會⾃由,須遵守憲法第⼆⼗三條之比例原則,⽅符合憲法保障集會⾃由之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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