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通訊記錄」所指為何?
(A)簡訊內容
(B)簡訊發送電話門號
(C)接收電話門號
(D)基地台地址
(E)接收影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2), B(327), C(326), D(316), E(103) #818884
統計: A(152), B(327), C(326), D(316), E(103) #818884
詳解 (共 8 筆)
#1078555
官方修正為(A)(B)(C)(D)(E)
請參考連結http://se.cpu.edu.tw/files/13-1008-23226-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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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537
1.原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通訊記錄』所指為何?」
2.「通訊記錄」乃一般通俗性之口語用詞,其概念包含「通訊」及「通信」。
3.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3條及第3-1條之定義,本題選項為A、B、C、D、E皆符合定義。
4.故本題原公布答案(BCD)修正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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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555
E也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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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535
| 第 3 條 | 本法所稱通訊如下: 一、利用電信設備發送、儲存、傳輸或接收符號、文字、影像、聲音或其 他信息之有線及無線電信。 二、郵件及書信。 三、言論及談話。 前項所稱之通訊,以有事實足認受監察人對其通訊內容有隱私或秘密之合 理期待者為限答案為什麼不能有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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