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依據「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下列何者為正確之規範?
(A)勤務督察區分為署、警察局、分局及分駐(派出)所等 4 級
(B)勤務督導之規劃,警察局由督察長、分局由督察組長按月實施
(C)遇重大慶典等狀況時,依需要臨時專案規劃派遣之督導稱為聯合督導
(D)劃分督導區,每區派員專責督導稱為駐區督導
(E)督勤次數依實際需要作適度規劃,惟各級督察人員之督勤次數,每月每人不得少於 6 次,
每次不得少於 2 小時,未經事前簽准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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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 B(286), C(97), D(1131), E(1086) #3234374
統計: A(102), B(286), C(97), D(1131), E(1086) #3234374
詳解 (共 5 筆)
#6304031
要注意民國 113 年 01 月 19 日有修正唷
不是原來的三類了,是四類!!!
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分層督導(含機動督導)、專案督導及聯合督導 等四類,其執行方式如下:
(一)駐區督導:劃分督導區,每區派員專責督導。
1.本署就全國治安狀況及地區特性,劃分為若干督導區,派督察駐區 督導。
2.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轄區大小、單位多少、工作繁簡,劃 分為若干督導區,每區派督察(員)負責督導。
3.分局:依轄區單位、地區、工作等,劃分為若干查勤區,派員負責 督導。
(二)分層督導(含機動督導):各級督導人員依規劃或機動實施逐級勤 務督導。
(三)專案督導:遇重大慶典或重要勤務活動等狀況時,依需要臨時專案 規劃派遣督導。
(四)聯合督導:依工作需要派遣、或聯合有關業務單位、督察人員配合 實施督導。但非督察人員除勤務督導外,以督導主管業務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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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116
勤務督導之規劃警察局由督察長、分局由分局長按週實施,專業警察機關由督察主管按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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