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遇有下列哪些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人民之土地、住宅、建 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A)天災
(B)事變
(C)交通上
(D)衛生上
(E)公共安全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37), B(2610), C(2208), D(360), E(2472) #1765518
統計: A(2637), B(2610), C(2208), D(360), E(2472) #1765518
詳解 (共 5 筆)
#2672098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5條
警察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人 民之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 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101
0
#457327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25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5 條
全、事、通、天
警察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人民之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9
行政執行法 第 39 條
全、事、通、天、衛
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衛生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其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12
0
#6222526
老師口訣
警職法:全事通天
行政執行法:全事通天生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