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8.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因過失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其個人依法應負 哪些責任?
(A)國家賠償責任
(B)刑事責任
(C)民事責任
(D)懲戒 責任
(E)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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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255), C(257), D(236), E(2) #3109961

詳解 (共 1 筆)

#6978816

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除就公務員個人應負之責任,有所規定外,並明文揭櫫國家之賠償責任,所採者為雙重責任制。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的自由或權利,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應該A也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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