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9.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法規定章程應訂明員工分配紅利之成數
(B)股東會選任董事監察人時,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採累積投票制
(C)董事會執行業務,應依照法令章程與股東會之決議
(D)章程應訂明股份總數與每股金額,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金額一律為新臺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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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 B(118), C(26), D(137), E(1) #977576

詳解 (共 2 筆)

#1639567

不好意思 上面的B打錯了

錯的地方是在「應採」,是按照各公司自行規定的,而非應採累積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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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544

A 沒有規定,不然公司虧損時會很慘

「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會選任董事時,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的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然而「全額連記法」則是須分散,不得集中選舉一人,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因此擁有相對多數股權的大股東就可全數拿走董監事席次。  現在的制度是「全額連記法」

C  正確

D  採浮動面額,你也可以把每股金額訂為1元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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