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4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考驗員:道路交通法規#125041
年份:113年
科目:公路◆道路交通法規
3.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A)處新臺幣600元至900元罰鍰(B)逾期1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C)處新臺幣300元至600元罰鍰(D)不得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