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 則;並且對於下列哪些事項,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A)管理、人事
(B)上市交易及股權轉讓
(C)機構名稱及開設地點
(D)預算
(E)決算 及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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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4), B(35), C(11), D(273), E(273) #3109972

詳解 (共 1 筆)

#697842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金融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第10 條「基本國策」中,明文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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