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之警察機關分駐(派出)所常用勤務執行程序,受路檢、攔檢或身分查
證人不同意警察之執勤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該員警可有下列何種之執勤措施?
(A)如遇抗拒,得使用必要之強制力限制其離去(如按住其肩膀或拉住手腕)
(B)如遇抗拒,不論何種情況,應率以上銬限制其人身自由
(C)認為其異議有理由,但是仍無需更正執行行為,續行路檢
(D)受檢人請求時,填寫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第三聯,由受檢人收執
(E)受檢人無法查證身分,且有抗拒攔停或逃逸之虞時,得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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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如遇抗拒,X不論X何種情況,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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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查證作業程序(111年4月14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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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職7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