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
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
科目:
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年份:
106年
科目:
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複選題
39.十六歲少年甲因犯竊盜而由警察移送少年法院,法官可為下列何種決定?
(A)以甲所竊物品價值輕微,且屬初犯,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B)審理結果,諭知訓誡
(C)審理結果諭知交付保護管束,並命少年週末至安養院打掃
(D)審理結果,令入感化教育場所施以感化教育
(E)審理結果,以甲前已受有感化教育仍再犯,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裁定移由該管檢察官偵 查起訴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Ting
B1 · 2019/05/08
推薦的詳解#3333562
未解鎖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2 條 本法稱少年...
(共 8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