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保險契約有各款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而下列何者非屬 條文所訂之情事?
(A)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二年以內故意自殺者
(B)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C)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D)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
(A)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二年以內故意自殺者
(B)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C)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D)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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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65), B(1062), C(476), D(2029), E(46) #1423448
統計: A(7765), B(1062), C(476), D(2029), E(46) #1423448
詳解 (共 8 筆)
#4414149
* 引用條文
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有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或前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有前條第二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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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175
第 20 條
保險契約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保險人除依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外,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一、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一年以內故意自殺。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
四、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失能、流產或死亡;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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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112年11月29日修訂如上,答案僅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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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6656
請問為什麼D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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