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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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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及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1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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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及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11338 |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及解析——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11338
年份:
96年
科目: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
複選題
47.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为15人,董事人数减少到11人时
(B)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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