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3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最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二年
(B)五年
(C)十年
(D)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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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365), C(252), D(32), E(1) #246246
統計: A(17), B(365), C(252), D(32), E(1) #246246
詳解 (共 5 筆)
#1239327
新法已修,請修改答案為(C)。
根據104.12.30新修正之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
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
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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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934
題目有瑕疵,並無說明是"行政機關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或是"人民的請求權消滅時效"
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行政機關的最長請求權消滅時效為5年;人民的最長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0年
故B、C皆是答案吧?
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行政機關的最長請求權消滅時效為5年;人民的最長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0年
故B、C皆是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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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039
沒錯,這題題意不清,應該是複選: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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