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室內裝修業應於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檢附下列文件,向內政部申請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領 得登記證,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B)畢業證書(C) 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D)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