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何者不得以毀損論?
(A)封面無破裂痕跡
(B)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
(C)體積減少,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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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98), B(514), C(315), D(2374), E(0) #399151

詳解 (共 10 筆)

#569224
郵政法第32條
b "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而減損其全部或一部價值者---->不得以"損失"論
c "重量"減少,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不得以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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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209

郵政法

第三十二條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亦同。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因時間關係或市價變動而減損其全部或一部價值者,不得以損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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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236
所以是體積減少,可以以毀損論...
因為郵寄都是要封裝的物品,冰塊也要盒裝
所以才會有尺寸的最大限制,當包裝的體積減少
可能受過擠壓、裁切...等等因素
所以! 是可以以毀損論的!
被詐了...還好錯在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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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890
郵件遞交收件人或退還寄件人時,如封面無破裂痕跡,重量亦未減少者,不得以毀損論。重量雖減少,其原因由於該物件之性質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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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5678

1.封面無破損 2.重量未少/因其性質減少-------不得毀損論

1.因市價/時間減損全部一部-----不得損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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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35
真陰險= =心機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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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222
遇到這種題目真的只能怪自己不細心
然後把法規看熟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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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867
我猜...郵局應該只有秤重沒有量體積,所以才沒有針對體積特別規定吧~
個人想法,如有錯誤請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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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28
冰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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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326
有啊~~蛋糕被丟扁了~~收到打開變一坨~~只要外箱沒破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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