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下列程序何者錯誤?
(A)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
(B)須經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C)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
(D)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9), B(3536), C(325), D(301), E(0) #199207

詳解 (共 5 筆)

#573601
領土 1/4 3/4 3/4 過半數修憲...
(共 1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6
14
#191973
憲法增修條文
第4條 第7項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18
17
#941724

彈劾公務員:監察院

彈劾總統副總統:司法院大法官

10
0
#2196204
對照用,一起記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共 1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6097849
664a6321d3834.jpg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