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申請某項藥品之健保給付被中央健康保險署拒絕,人民擬請求准予給付,此類事件在行政訴訟上應適用何種訴訟類型?
(A)行政訴訟法第 8 條之一般給付訴訟
(B)行政訴訟法第 5 條之課予義務訴訟
(C)行政訴訟法第 4 條之撤銷訴訟
(D)行政訴訟法第 6 條之法律關係確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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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2), B(1757), C(69), D(30), E(0) #487045

詳解 (共 8 筆)

#832808
申請給付→拒絕→課予義務訴訟
申請給付後→做成行政處分→給付金額不服→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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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477

一般給付訴訟  要求行政處分以外的

課予義務訴訟  要求作成行政處分

 

所以,請求"准予"給付,所以是要求作成行政處分

這樣想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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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364
看到後來…感覺有些題目…看國家怎麼解釋而已,有些真的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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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868
一般給付訴訟->作成行政處分以外
本題人民需要一個同意健保給付的行政處分
因此要打課與義務訴訟
(馬後炮模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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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1339
行政訴訟法 第 5 條(請求應為行政處分...
(共 5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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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111
拒絕申請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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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216
請問這個為何不是一般給付訴訟中的財產上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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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9183

課予義務訴訟:給付標的僅限行政處分

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行政機關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或者是予以駁回的情形
簡而言之,政府答應你了,但政府沒做或拒絕做

一般給付訴訟:(1)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2)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資料來源:https://examination-note.blogspot.com/2019/04/blog-post_99.html?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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